法院已起诉,,只有财产住房是当事人合法所有,没有被保全冻结,对方当事人当然还能房产转移。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首先说明,法院起诉、是什么鬼?你的意思是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没有做诉前财产保全不影响对方行使物权的,在没有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前,对方合法占有并合法所有该房屋,其完全有权利转移房屋,不做保全很危险,有可能获得生效判决但没办法执行。希望你能明白
可以。
只要未对相关财产做出保全,在判决生效前的转移都是合法行为。
在案件执行前,被告都有可能转移、变卖财产,建议申请保全以保障判决得以实现。
要做财产保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