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两个罪名,只要刑法典无明确规定为从一重罪,都是并罚的;
法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一罪是常态,并罚是非常态。
牵连犯在刑法理论界还是有争议的,同样两罪名有人说是牵连犯也有人说是吸收犯,这些全看你的老师怎么教的了。
为走私而骗购外汇,构成骗购外汇罪的;为骗购外汇又伪造文书,构成伪造公文罪的;伪造金融票证,又用其进行票据诈骗或金融凭证诈骗的;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伪造有关国家机关公文的等,常见的牵连犯(也有人认为某些是吸收犯,观点差异),手段或原因行为与目的或结果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择一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