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属于职工福利支出性质.
我认为是可以通过“应付福利费”进行核算,这本身是企业的一种福利行为,和经营没有关系,并没有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如果你单位的每年的业务招待费不超标,同样也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以上这是本人的观点。
我想是应该可以这要看你们公司的内部财务制度一般的惯例了如果制度允许最好如果制度不允许可能就比较麻烦了
我觉得可以:借:应付福利费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