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的维修费该由谁来负担?

2024-11-01 23: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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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二、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三、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地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尤其对一些大型家具,要在合同上备注新旧程度,最好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回答3: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各承担50%最理想
因为空调的所有权在房东,而房东空调的损坏是发生在租赁过程中,也就是在租房者的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理应由租房者全额承担
考虑到双方都无过错,一人一半合情合理

回答4:

这个事情本来是应该房东来承担的,但几乎没有承担过的。你想想,这个事情不好界定,那他当然找租户的。但于理或于情上,租户都不应该承担,你搞个老太太给人家,还能指望空调是年轻人的体格,但,最后只能由租客来承担,因为你没有可以制约房东的东西,而房东有制约你的东西(押金)认了吧。

回答5:

在现实当中,一般就是谁使用谁维修的,不管当初签订什么样的合同。现实就是这样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