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在这很难说明白,我就告诉你,基本的原则,你在看招投标书和合同,你就知道了
1、工程量清单就意味是清单报价,清单报价的原则是所报的综合单价是不可调项,而工程量是可调的,也就是说,结算时是按实际用量*综合单价,多退少补
2、工程量清单是甲方给定的还是乙方自己算的,还要看投标书就结算方式的约定
3、合同中怎么约定,怎么执行
4、在有如果走审计,在审计之前,你要把原投标的量都算好,看别的有没有超量的,和钢筋的差有多少,这样你就不会吃亏
这个你现在不用考虑的 审计费主要有两块 一块是基本费 还有一块是核增核减费,也就是说投标预算并不代表结算,在结算审计中,审计单位还会通过图纸、联系单进行钢筋量核算的。前提是你们签的是单价合同不是总价合同。
本人就是在审计单位的。
1.要看合同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签订时约定,工程量按清单计算,报价时可把钢筋报价提高,价格包含差量。2.如果施工期间发生签证,结构变更,影响到钢筋用量,可整理相关资料向甲方审计解释。
可以调的啊
单价合同就是确定了单价,单价固定
但是在结算的时候是根据实际用量确定工程量(一般是根据原合同,变更单,还有施工图纸)
这样就可以把多用的钢筋的钱要回来了
很多工程只调钢筋和水泥,单价合同钢筋多用了肯定能要回来的
肯定地说,是可以调整的。具体调整的方案要根据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意见。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进度款中直接支付,二种是在竣工决算时计入。因为你是固定单价合同,所以你在付进度款时,可以把实际钢筋用量算入。这样就可以在进度款中支付了。如果工程已经结束,那只有在竣工决算中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