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是怎么写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写的问题。按你所描述的,如果真是有14年的收入应计入13年而未计入当年,那么13年需要补税,所得税不用说了,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还要收增值税,还有因此产生的教育附加等小税 账是不需要调整的,只是把税交上并交迟纳金即可,如果14年纳税所得额为正 相应也要信今年所得税汇算时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