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应该是他向中院提出“上诉”而不是“再审”吧?
针对他的上诉提交答辩状进行答辩、陈述自己的主张。并带齐自己有效身份证明、证据等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去应诉。
提供借据等一些证据
这个是上诉,不是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