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亿 主要分布在驻马店 郑州 洛阳 开封等
五普的数据是一百多万,分布在全省各地市县。
建国以来河南回族人口的特征
建国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河南回族人口呈现新特色,与其他民族相比较,在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
从河南的回族人口总量看,明显地呈现两大特点。
人口基数大。据统计,1949年河南民族人口总数为345 611,而回族人口占328 919,1952年略有下降至321 995,1953年又回升至378 792,1957年402 360,1958年426 704。由于三年困难时期和迁出回民的原因,1962年下降至423 233,1964年479 443,1982年730 252,占河南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1.25%,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0.72%。1987年841 872,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河南回族人口达到868 970人⒇。建国以来,回族人口一直排居河南少数民族的首位,而且比重较大。
人口增长速度快。建国以来,河南回族人口增长势头迅猛。自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间,回族人口增长52.32%,比同省汉族人口增长率高出4.51%。1982年到1990年,河南回族人口高增长率的势头明显放缓,人口形势处在相对稳定状态,增长率为18.6%,在全国各省回族人口增长速度率中居第五位。河南回族人口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自然增长率较大是一个重要原因。建国以来,由于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提高,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便大大提高了。迁移人口的增长也是河南回族人口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河南地处陇海、京广、焦枝三大铁路干线交汇之地,交通方便,物产丰富,这就为回族人口的迁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人口质量状况
河南回族人口身体素质较高。由于河南回族健身体育的历史传统和清洁无染的良好卫生习惯等原因,河南回族人口身体素质较高,人的寿命也较长。1982年统计,河南省65~99岁的老人有3 889 408人,其中回族为38 143人,占0.9%;全省百岁以上老人364人,其中回族16人,占1.6%,超过回族占全省人口0.98%的比例。
回族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已明显提高。1949年,河南仅有回族中学2所,回族小学26所。回族子弟到国立中小学就学的人数不多、受过中等教育的所占比例很小,受过高等教育的不足50人,文盲率占95%以上。建国以后,政府十分重视回族人口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1957年,全省回民中学4所,在校学生5 748人;回民小学57所,在校学生50 110人。1982年,回族人口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5.1%,大学毕业的2 809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的833人,高中58 402人,初中163 415人,小学229 396人。到1987年,全省回族小学有267所,比1957年增长353%;回族中学38所,是1957年的9.5倍;回族职业高中 1所;回族幼儿园4所;民族中专1所。在全省回族中有学历的科技干部共9055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657人,初步建立起一支回族科技队伍。
3.人口结构状况
人口结构的研究是一种静态研究,它可以根据人口结构的有关状况,对未来人口发展走向作出预测,对人口规划有着重要作用。河南回族在人口结构上不同干西北地区回族人口结构,在类型上属于内地回族人口类型,呈现着中原回族特色。
其一,人口性别比例相对协调与稳定。这是影响婚姻条件的重要因素,这对于多实行族内婚的回族来说,尤为重要。据1964年统计,河南回族性比例为102. 6,和汉族相同(以女性为100计算);1982年性比例为100.4,低于同省汉族的104.O,更低于青海的104.89和甘肃104. 89,趋向协调。回族性别基本平衡,与伊斯兰教不歧视女婴的规定有关。
其二,河南回族人口婚姻结构中未婚人口比重高,未婚人口系指15岁及15岁以上从未结过婚的回族人口。据1982年统计,未婚人口为29.79%,其中男54.79%、女45:28%。这和同期宁夏回族人口未婚率26.24%、青海省16.2%相比较高(21)。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男 12岁,女9岁即可婚配,因此西北地区回族人口未婚率较低,亦即早婚现象较为严重。而河南地处中原,受当地文化侵染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早婚现象不严重。有偶人口比重小,据1982年普查,河南回族人口有偶比重为61.13%,其中男49.52%、女50.48%,比同期的汉族低4.27%,比宁夏回族人口的68.69%低7.56%,比青海低5. 47%。河南人口的有偶人口比重小和未婚人口比重高是一种现象的两个侧面,回族人口有偶率低的原因同样是由于晚婚所影响的。尽管河南回族女性人口再婚快,再婚率高,但现实生活中处于离婚状态的回族妇女比重仍然偏高。1982年普查,河南回族人口离婚率为 0.37%,比天津市0.64%、青海1.1%、河北0.49%偏低,但其中女性离婚率为71.43%,男性仅为28.57%(其中指标为100)。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和包办婚、媒婆婚有关,亦受文化素质的影响,这是值得注意的。
其三,河南回族人口年龄结构属于中年人口,基本处于稳定型状态。河南回族人口年龄结构与全省汉族的年龄构成十分接近。据1982年普查,0岁~14岁的占34. 32%,15岁—64岁占60.45%,65岁及以上的占5.23%,这和同期宁夏三个相应年龄段的45.15%、51.78%、3.07%相比,河南回族人口中青壮人口比重最大,这对河南省人口增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其四,河南回族人口职业结构。建国以前,回族居住农村者以农为主,兼营牧业、手工业和商业;居住城镇者多从事手工业、商业,就业面狭小,有固定职业者很少。建国以后,回族就业面扩大。但仍有问题:在业人口中直接从事脑力劳动的比例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亦低;农、林、牧、渔劳动者比例仍很高;生产运输工人队伍蓬勃壮大,成为回族经济中的进步现象。据1982年统计,河南回族人口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 5. 05%,国家机关。党群、企事业负责人1.6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 1.82%,商业工作人员4.56%,服务性工作4.34%,农、林、牧、渔劳动者60.7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21.64%,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0,14%。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即河南回族人口中从事商业和服务性工作的人口比重远大干汉族,这也表明了回族善于经商的传统优势在中原地区中依旧呈现。1987年全省回族经营的企业中,属个体和联合体的占96%。沁阳县水南关回族聚居村先后办起13个企业,全村90%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在企业从事商品生产,改变了过去的回族职业构成。这也是回族人口职业构成中一种新现象。
其五,河南回族人口家庭结构中传统的回族大家庭制仍较普遍。家庭人口规模直接影响着回族人口的发展。
以河南城市为例,回族家庭多为3人至5人户,农村多为4人至6人户,而城市的6人户家庭和农村的7人户家庭均已降到8%以下。城市回族家庭人口规模与全国平均规模极为接近,2人户到5人户占到总户数的绝大比重。而农村回族家庭不仅3人户到6人户所占比重较大,而且8人及8人以上户所占比重甚高。这也说明,传统的回族大家庭制仍较普遍,而这又恰恰是人口增长的社会基础,值得注意。
其六,河甫回族人口地区结构不均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回族人口向中心城市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表现突出的是郑州市、开封市和洛阳市,除此而外,其他地区性的中心城市也愈益成为回族移居的对象。试以郑州等几个城市为例,略作分析(23)。(见下表。)这五市是河南省五个省辖市,城市回族集中度较高。平顶山市是因煤矿开采而新成立市,故相对较低。开封市。洛阳市和郑州市是河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于善于经商的回族来说,向省会和大城市集中是一种自然趋势。这也造成了河南回族人口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二是大散小聚。回族在全省分布非常广泛,各县市均有分布,但又在豫东和甫阳盆地形成自己的聚居区,仅周口、商丘、许昌、南阳四地区,即拥有回族人口的51%。回族人数在万人以上的县市有24个,五千人以上的县市有18个,一千至五千人之间的县市有57个。从自然居住区来看,又多分布在清真寺的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