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算是跨执业范围行医,转注册吧。
应该在主诊证医生监控下行医
是的超范围了,要注册整形的从业范围才行。你还是到医学敎育网上看看具体的注册的要求,或者到当地的卫生局去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