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赔偿。

2024-11-22 03:38: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完全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向公司索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偿金应为3个半月的工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并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具体参考: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以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工作了3年零2个月,你可以获得:(你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3.5的经济补偿。

回答3: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由于不了解个人工资的基本情况,无法判断具体数额!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