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公务员考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税务局公务员考试的全部试题为客观题,采用选择题的方式(单项选择题)。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税务局公务员考试的主要考察内容如下:
阅读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