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扩展资料: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不能,注销后的学籍不能恢复,如果还想继续求学,建议向县区教育局反映一下,其实当时不退学,办理休学就好了。
一般情况下,生病后办理的应该是休学而不是退学,你到学校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