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支出1、工程采购支出。是指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年度财政投资额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的支出,包括采购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和设计等支出。2、物品、服务采购支出。是指预算单位采购列入《焦作市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服务,或未列入《焦作市政府采购目录》但商品、服务购买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二)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是指拨付给有关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具体包括: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以及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这类支出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归为购买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购买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对经济运行的影响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对生产和就业的影响; 二、是对政府效益的约束; 三、是对微观经济组织的预算约束; 四、是执行财政职能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