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是指以赊账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直接为生产服务。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存款、放款等形式提供的以货币形式为主的信用。
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它具有很大的外在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着其它信用的发展。从历史的维度而言。
中国传统的信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观念,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为自给自足的以身份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的私人信用,一个部分为相互依赖的契约社会的商业信用。
有关商业信用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
1、商业信用: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
2、商业信用: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一个企业授予另一个企业的信用。如原材料生产厂商授予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生产企业授予产品批发商,产品批发商授予零售企业的信用。
3、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企业与个人之间,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包括企业之间以赊销分期付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以及在商品交易的基础上以预付定金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以赊账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直接为生产服务。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存款、放款等形式提供的以货币形式为主的信用。
两者之间的联系:
(1)商业信用始终是信用制度的基础。历史上商业信用产生在先,它直接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相关联,直接为生产和交换服务。企业在购销过程中,彼此之间如果能够通过商业信用直接融通所需资金,就不一定依赖于银行。
(2)只有商业信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出现银行信用。资本主义的银行信用体系,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的。
(3)银行信用的出现又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完善。因为商业信用工具、商业票据都有一定期限,当商业票据未到期而持票人又急需现金时,持票人可到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及时取得急需的现金,商业信用就转化为银行信用。由于银行办理的以商业票据为对象的贷款业务,如商业票据贴现、票据抵押贷款等,使商业票据 及时兑现,商业信用得到进一步发展。
(4)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各具特点,各有独特的作用。二者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关系,而不存在互相取代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两种信用形式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
(1)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之间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典型的方式为赊销。典型的商业信用中包含着两个同时发生的行为:买卖行为与借贷行为。商业信用属于直接信用,在方向、规模和期限上有局限性。
(2)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属于间接信用。银行信用突破了商业信用在方向、规模和期限上的局限性。
(3)商业信用的发展程度直接依存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状况。在再生产周期的繁荣或高涨阶段,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售的商品也多;相反,在危机阶段,商业信用也相应陷入萎缩状况。而银行信用可以突破商业信用的局限性,扩大信用的规模和范围。
商业信用是企业对企业的信用度,银行信用是企业对银行的信用度,说白了就是还款及时情况,企业对企业一般就是货款,企业对银行就是借款。常见的是两种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需要找出票企业兑付,如果到时候企业没钱,还是不能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行兑付,一般情况下都有保证金存在银行,所以有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