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有没有规定早上什么时候开工?

2024-11-19 14:42: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律是没有规定,但地方法规肯定有规定,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早上5:30肯定是早了的,你可以打当地城管电话投诉。

扩展资料:

一、国家规定小区内夜间施工时间:

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22时以后可以进行抢修、抢险施工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凡是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你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反映一下,要求解释是否该处施工经过审批,内容是什么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审批的要求进行查处。

二、相关法律: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珐处罚款: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回答2:

晚上9点之后,早上7点以前都是属于休息时间,在此阶段施工只要是影响了周围的住户的正常作息都是属于违规操作

法律又没有规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只规定了工程施工产生噪音的标准。

一、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拓展资料: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参考资料: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回答3:

工地施工时间有规定,国家规定的施工时间是在:

建筑施工过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而且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大于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

如果超过此标准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回答4:

法律又没有规定工程的施工时间。只规定了工程施工产生噪音的标准。

一、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拓展资料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回答5:

工地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06:00进行施工作业。白天的噪声不能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大于5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没有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晚上施工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国家规定夜间施工的内容只有抢修、抢险以及因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作业才能许可其夜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