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所以,目前新企业所得税中未直接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需要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就可以了。现在税务部门规定净残值为;3-5%,
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
办公用车辆5-7年,电子产品3年
净残值率一般为5%.不同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看看会计方面的书吧,上面有的,很清楚.